如果说心中的痛苦难以名状,无法逃避亦无处诉说,那么给我一坛酒,足以抗严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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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渴醒了,脑袋瓜子嗡嗡的疼。

 这是我一七年第几次喝酒了?第几次让自己难受?明明知道喝酒伤身为什么还要喝?

 真不知道自己是傻了还是疯。

 如果说喝酒仅仅为了喝酒过程中的遗忘,那么遗忘不断,不如不忘。

 并且对比酒后的痛苦,真的显得做事没有必要。

 可是这一次又是什么原因要喝酒?

 仅仅是无人诉说的话何必矫情的欲盖弥彰?

 这何尝不是把悲伤转移到另一个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