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间决定的考量
时间太紧了,所以安排的很不到位,简单论证一下。
下午秦连压车去盱眙,给了110元的下午半天工资,晚上下货到9点,估摸9点半他才休息,又给他发了50元红包。
本来准备今天回家过两天再去盱眙的,结果决定今天回家明天一早再去盱眙,那么论证一下这个决定是否正确,是否经济实惠。
假如今天晚上到盱眙,十点半才到,住宿不好安排,估摸5个人要150元的样子。
然后明天早饭要20元,这就是170元。
但是今天我们回来,等于免去了住宿费和早餐费用170元。
可是明天出发要有从家到盱眙的175公里,这就是路费油费170元的样子。这个与此抵消。
我回家一趟带了一个员工过去,那么假设这个员工必须去,则省下了100元左右的员工乘车费。
这个员工每天工资及开销我需要支付280元,但实际上我可以用当地小工每天120元,那么每天我多支付160元,使用小工4天,即我就要多支付640元。
假设这个员工在吊装时发挥了较大作用,那么我最多省下半天吊车费,就是600元,那么因为使用这名员工我将多支付40元。
但显然这名员工对我的工程项目操作流程不太熟悉,所以想必他代替不了较大作用。但我用他,那么经过这次施工我将与他结识,让他熟悉我的操作流程,为我日后用工提供了便利。
假设明后两天下雨不影响施工,我将节省200元的工钱,75元的住宿费,50元的餐饮费。一共325元。
假如明后两天下雨影响施工,我将支付1200元的工钱,375元的住宿费,350元的餐饮费,一共1925元。
综上所述,我的决定得出的结论是:
1.我回家穿了菩提;
2.我多花了640元结识一名员工;
3.我用可能下雨会产生损失的1925元与下雨必定会产生损失的的325元博弈。
所以从短期来看,我这个决定是错误的,多花了不必要的钱;从长期来看,我这个决定是正确的,结识了以后可能会用到的员工,追紧了工期。
其实我还可以和王小波文章中惯用的笔锋继续分析,譬如我明天去盱眙甲方不给工程款的可能性,譬如我这样劳累对身体的负荷产生对自身寿命缩短的可能性,譬如明天早上去盱眙浪费时间产生人工费浪费的核算。但碍于夜已深,时间仓促,我还是先睡了。
晚安,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