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8月2日下午离开了四川泸州的工地,开房车前往广西桂林。8月3日下午4点,我到了广西桂林的秀峰区,去了广西祥焱律师事务所,和处理邵佳鹏事故的甘律师聊了一下,并请他吃晚饭。晚饭后,我开车去了广西阳朔,在文旅局对面的酒店住下。


8月4日,我们在广西桂林阳朔的交警大队拿到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接下来的几天,我们继续去跑文旅局和应急管理局等部门。8月5日,我们去了桂林市七星区交警事故处理中队,提交了我们的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继续在阳朔折腾了几天后,我们得知该事故将由应急管理局出具事故认定报告。眼看也没有什么进展,我在8月9日开房车回到了电城。


在电厂待了几天,由于家玲的妈妈不在家,我每天基本上都是带孩子,并没有开展任何工作。


8月19日中午,我们坐了老丈人的车去了广东肇庆,然后当天下午在肇庆搭动车前往桂林阳朔。在阳朔,我们直接住在应急管理局的对面,待了几天,希望他们尽快出具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其实我们也知道这可能是无用功。


8月23日,我们收到了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回复的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结论。之后,我们开车回到了电城。


我在电城待了两天后,于8月28日坐飞机来到了四川泸州合江,随即与甲方商讨解决方案,看看他能否给我支付工程款。但经过我们的协商,最终决定由他挂靠的施工总承包公司在合同上作为共同发包人盖章给我。


没想到,我足足等了三天。8月30日的时候,这个甲方说要去拿给施工总承包公司盖章,结果他居然在合同的最后一页上复印了一个彩色印章。我觉得他真是搞笑,一点施工的诚意都没有,这让我有些焦躁不安。